当代民营企业现状
最近有多位著名企业家跳楼自杀,而未见报道的中小微企业家及个体户们虽然未有统计,但全国各地也经常发生,数量也不在少数。很显然这不是个案而是一种群体性的现象,需要引起重视。有必要对其背后的原因进行一些系统分析。 首先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情况会逼迫从商20-30年的这些知名企业家走向绝路。要知道每一位企业家都是经历过腥风血雨拼杀过来的,企业也有一定的规模,也取得相当的成就,他们可不是普通人,有着非常强经济观察力和抗压能力。那么是什么让他们绝望呢?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压力: 目前中国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是前所未有的,除了经济周期之外,还有行业内卷,更为严重的是债务危机。债务危机主要产生的根源有应收账款难以收回或回款期限延长,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都面临流动资金紧张。由于回款周期拉长或产业链破产频发,民营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危机,而民营企业家们为了保住企业不得不到处借钱,债务规模逐渐扩大,直到资金链彻底断裂。
2、民营企业刚性支付压力: 每一个民营企业都面临员工社保、员工工资、税收、基础地租及水电、运营相关费用的刚性兑付压力,在整个经济衰退期带来的通货紧缩情况下,销售和回款都是下降的,回款周期是拉长的。而整个产业链都会面临着资金周转难题,所以民营企业会变成最无助的一环。一旦刚性兑付不足,企业就会马上倒闭并面临着资产清零,数十年奋斗付诸东流并家破人亡的境地。而中国民营企业家往往并不会亏待员工,劳动法的刚性约束也会让企业很难有路径保命。
3、劳动法的刚性约束: 在劳动法的刚性约束下,连企业降薪都会面临着非常严重的法律风险,更难以进行人员优化与大范围裁员,因为面临着超出企业承受能力的赔偿,在本来资金链已经面临断裂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很难进行这样的操作。
4、民营企业家的无限责任: 目前的法律制度对民营企业家非常不友好,没有实质性的保护力度,民营企业其实是国家税收的承担者、市场不正规的受害者、提供就业保障的提供者、并且还是员工社会责任的兜底者,这就让民营企业家们成为了一个超能力的人,即无数责任的接盘侠。然后才轮到企业家如何应对市场如何经营等本职工作。通俗点就是民营企业家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但这是其副业,主业是创造税收、提供就业、承担社会责任。社会期待民营企业家成为超人,但他们仅仅是一个普通人。
5、制度不确定性: 我们常常听到政府官员对民营企业家说,只要经营就要承担社会责任和风险,而且什么不确定性都要承受。当然碰到员工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责任也是民营企业,因为这些都是受某项法律法规保护的。唯一没有保护的是如何保障民营企业在制度不确定性下的利益。比如:某公司员工下班途中被撞伤,虽然企业毫无侵权责任,但仍然可能面临着高达75万以上的赔偿责任。
6、民营企业家的权益保障: 今年开始才刚刚提出来这个议题,还没有进入到保障什么,如何保障,如何落地的地步。再往前就是一片空白。民营经济促进法虽然出台,还未见如何落地的举措,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未见相关的案例,我为此向多位法律界人士求证过。
7、民营企业合规性风险: 中国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几乎都面临着合规性风险,完全合规很难实现。其中税务合规方面有约80%的中小企业达不到,这个数据来自北京大学国发院的某项分析报告。中央党校某教授也曾犀利的指出中国民营企业合规就没法在市场当中生存。这就是罚款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为什么合规这么难,这显然主要问题在行政法规与法律规则上。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家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后即使倒下也是英雄,也是当下为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我也是这个群体的一员,所以深有体会。如何才能避免悲剧的从演呢?主要有如下一些方面: 1、国家要打破通缩螺旋,必须先从解决民营企业困境和民营企业家困境开始,因为民营企业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现在不论是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消费补贴,绝大部分远离于民营企业,更远离整个产业链下游的中小民营企业。现在早已不是大生产时代,靠生产制造产业链分配财政补贴的举措很难精准滴灌,很难增加市场上的流动资本。向民营企业直接发放补贴的形式可以大大促进经济循环,解决债务螺旋陷阱问题。资金从消费补贴与压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来,增加财政投入并不多,避免通缩螺旋长期化和加速化风险。 2、对民营企业进行政府担保融资扩表,提供一定额度普惠的担保,在民营企业全力拼搏保命应对危机时提供帮助,减少被银行抽贷和制度扩表拖到无底深渊。 3、.全面清理行政法规与法律法规,能够让绝大部分企业都能够合法经营。要务实的让法律法规从高处落地到实处,确实不适用的赶紧清除。避免乱管乱罚产生。企业全面合规能够让权力寻租失去市场。 4、区分政府、企业、员工三方的社会责任分配,企业责任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政府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兜底责任从企业转移到社保基金。比如欧洲德法多国。 5、建立完善的民营企业家保障体系,比如社会保障方面对企业家及其家人的兜底保障,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的制度保障(建议在制度瑕疵下的责任归咎分配不应是企业主责,而是政府全责或主责),法律保障,身体健康保障、心理输导等。 总之,长期以来中国民营企业家从未奢望生产资料能够公平获取,更未奢望过所谓的法治与制度公平。在如此不公平的环境下,民营企业家们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与歧视。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为社会贡献着价值。我们呼吁全社会重视内在的系统性问题。斯人已逝,我们需要思考在经济下降周期的环境下该如何去做来避免悲剧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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